
明 黄花梨雕龙翘头案245×60厘米 通高98厘米
案是一种长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有人常将桌和案混为一谈,这里稍加说明。一般讲,桌的四腿在桌面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是两头缩进案面。
案又有平头案和翘头案。此件为翘头案,所谓翘头,指案面两端上翘的部分,明代称“飞角”。案在明式家具中常见,为“品牌”家具。此黄花梨雕龙翘头案选材精良,纹理美观,案面为一独板,夹头榫,造型简约,浑然天成,牙头及挡板牙板透雕如意云纹,代表连年风调雨顺,此作品整体造型简洁大方,线条流畅有力,刀法圆润自然。

明 黄花梨两出头靠背椅46×38厘米 通高116厘米
黄花梨家具多尚雕饰,而这张靠背椅却造型简约,搭脑二端微带上翘,中成枕形。搭脑下方打槽嵌装平素弯弧靠背板上端,下端出榫纳入椅盘后边。后腿上截出榫纳入搭脑,穿过椅盘成为腿足,与后足腿一木连做。座面下安平直券口牙子,上方齐头碰椅盘下,二侧嵌入腿足,底端出榫纳入踏脚枨,左右两边安相似券口牙子,后方则为平素牙条。
(编辑:墨海泛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