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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交了,凭啥不卖我罗汉床

2012/12/12 16:16:00 来源: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 作者:亦扬

 

 李怒舲_本刊摄影

王先生在一家古典家具展厅看中了一款荷花图案的罗汉床,图案雕刻得非常精美,据销售人员介绍,这张罗汉床是历时三年才制作完成,价格不菲,而且仅此一件。经过几番讨价之后,王先生决定购买此款罗汉床,为防止销售商再卖给他人,王先生当场先交付了2万元订金,销售人员也给王先生开出了“2万元订金”的收据,双方就此还签订了购买意向书。

之后,销售商再没有联系过王先生,每次王先生打电话要求付全款,同时要求销售商送货时,销售商都以各种理由拖延,就这样过去了三个月,王先生实在忍无可忍,将销售商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购买意向书所达成的事项,即销售商提供当时订购的罗汉床,王先生则付清全款。

【庭审纪实】

审理过程中,法庭要求销售商继续履行购买意向书。这时,销售商才说出了实情,告之这张罗汉床后来已经另外卖给了刘先生,并且和刘先生签订了正式的购买合同,刘先生也已经支付了销售商罗汉床的全款。销售商认为,王先生只是交了订金,并有购买意向,但并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协议,因此并不能算数,表示愿意将订金全款退给王先生,但不同意把罗汉床卖给王先生。王先生认为与销售商达成的购买意向在刘先生之前,自己才应该是真正的购买者,而非后来的刘先生。对此,双方争执不下。

【法院裁定】

最后,法院判定,销售商违约,退还王先生的全部订金,并被处以两倍订金的违约赔偿,同时解除双方的购买意向协议。

【律师解读】

虽然王先生与销售商达成了购买意向书,并为此支付了2万元订金,但这时罗汉床签订的只是购买意向协议,并没有实现物权转换,即这张罗汉床的所有者仍是销售商,而非王先生。罗汉床的物权转移以签订购买协议为准。后来的购买者刘先生与销售商签订了买卖协议,这时就完成了罗汉床的物权转换,即使这张罗汉床仍然还放置于销售商的展厅内,但已经是刘先生的了,而不再是销售商的东西了,销售商当然就无权再处置罗汉床了,但要承担对王先生的违约责任,也就是相应的违约赔偿。

如果刘先生给出了远比王先生高得多的价格,销售商宁意违约,也愿意卖给后来的刘先生,但作为商家应该以诚信为本,而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明白交了订金,只是达成了购买意向,并没有实现物权转换,只有签订了买卖协议才是实现了物权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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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郭花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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