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安国/文 图
(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原创文章)

(明代灵芝纹榉木夹头榫画案)
中国明式家具的研究,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很难避免的误区,由于认识的不足,研究者没有注意和重视明式家具产生的源头,直至今天有不少人仍然认为似乎是“黄花梨木”家具的出现才产生了中国的明式家具。从1944年德国学者古斯塔夫.艾克教授出版《中国花梨木家具图考》到1985年王世襄出版《明式家具珍赏》和1989年出版《明式家具研究》,他们在对中国明式家具的研究中都不自觉的疏忽了江南榉木家具在中国古代漆家具发展到硬木家具过程中所发挥的特殊作用。王氏认为榉木“比一般木材坚实但不能算是硬木”,不过,在说到“细木家具”时倒也说了“其中可能包括椐木(榉木)家具”的一番话,并说“流传在北方的所谓南榆家具(注:即榉木家具)也不少,多作明式,造型与制作手法与黄花梨等硬木家具相同”。但是,对于“黄花梨”等硬木家具的形成,恰恰是赖于长期以来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的“细木家具”,即榉木家具的生产,却没有引起重视。以后有些人甚至把江南榉木家具一概地说成是“乡村家具”、“柴木家具”,以带有贬义的心理和价值观去看待这一明式家具的先驱,并且以为其生产的年代较晚。

(明代团螭纹榉木六柱架子床)
如1995年《收藏家》杂志第10期中,《中国乡村家具》的作者就这样认为:“在黄花梨木清初告缺以后,显然红木的进口没有跟上,而苏州工匠又不可能停止生产,所以大量的明式风格的苏做家具是以当地优良木材——榉木制做的。”并在次年该杂志的第23期的有关阐述中又再陈述说:“榉木为苏州一带特有木材。北方人称之为南榆,此类木材为苏州工匠替代黄花梨首选木材。”
(清代嵌宝三屏式榉木榻)
还强调地指出“榉木在江南民间被视为‘硬木’,所制的家具非常考究,它不仅是中国古代优质硬木家具之先导,而且一直连续不断地生产到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是生产时间最长久的民间实用硬木家具。江南榉木家具对优质硬木家具发展的作用,对明清家具文化的积极意义,今天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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