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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华木作大师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报名启动

2016/11/29 11:34:00 来源: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 作者:中华木工委

 由中华木工委组织与主持、中华文化促进会监督审定的第三届中华木作大师中华高级木作师报名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

  http://www.zghmgdjjw.com/uploadfile/201611/20161113173631519.jpg

  参评范畴

  

  一、行业

  

  (一)直接行业(俗称大木作、小木作、细木作、小器作)

  

  古建及木(竹)结构建筑  

  中式建筑装饰装修(含门窗廊亭)

  木(竹、藤)家具  

  木船  

  木(竹)乐器  

  木(竹)艺术雕刻  

  小件木(竹)制品、把玩件、木艺品

  

  (二)相关及上下游行业  

 

  中式园林、园艺  

  根雕根艺

  森工、林(竹)产、木(竹)加工  

  木工机械、木工工具  

  木作相关辅料(涂料)、配件(铜饰、金属件)  

  木(竹)产业及木(竹)产品设计机构

  木(竹)产业及木(竹)产品研发机构  

  木(竹)产业培训机构

  

  (三)与木及木本材料相关的其他行业(产业)

  

  二、工种  

 

  (一) 设计、木工、雕刻、面饰(包括打磨、刮磨)、涂饰(包括      漆艺、腊艺)、配饰(包括铜件制作)、镶嵌、装饰、修 复、鉴藏、园艺、竹艺、藤艺、根艺、木材处理、木工机械制造、木工工具制造,等等。

 

  (二) 其他所有相关行业各关联工种均在范围之内。 

 

  (三)以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

  

  “中华木作大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20年(含)以上(对产业发展有特别显着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20限制);

  

  2.行业内有公认的强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经典作品、创新的或独特的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会员;

  

  5.有其他相关特别建树。

  

  “中华高级木作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10年(含)以上(对产业发展有特别显着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10年限制);

  

  2.行业内有公认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优秀作品,有创新或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或团体会员;

  

  5.有其他相关建树。

  

  报名方式

  

  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均可

  

  1.个人报名;

  

  2.企业推荐;

  

  3.行业协会、组织推荐;

  

  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5.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及媒体推荐。

  

  业绩(贡献)证明提交方式

  

  凡报名参评者,应向评委会提交《业绩(贡献)说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一)《业绩(贡献)说明书》(简称说明书

  

  说明书为评选主材料,它是对申请人业绩(贡献)的真实记录。

  

  (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是对说明书的补充,用以证实申请人的影响力及特长技能,该材料包括:

  

  1.媒体(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对申请人事迹(作品、业绩、贡献)的客观、真实报道、介绍 及推介;

  

  2.申请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方面的相关证书(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组织机构颁发的证);

  

  3.申请人在媒体(特别是在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及论文;

  

  4.申请人作品的图片、音像资料等;

  

  5.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行业媒体机构、行业专家等对申请人的推荐资料;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业绩(贡献)的资料。

  

  (三)业绩(贡献)证明提交说明

  

  1.媒体资料必须是出自国家正规出版物方为有效,国家及行业权威媒体将增加权重;

  

  2.荣誉、获奖证书等必须是具有颁发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方为有效,国家级权威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荣誉及证书将增加权重;

  

  3.《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与报名申请表一并提交,也可各自单独提交;

  

  4.申报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评选委员会及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中华木工委组织与主持,中华文化促进会监督审定。

  

  邀请各细分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中华木工委下设常设办公室。

  

  评审流程为初评、复评、公示、审定四个程序

  

  1.专业评审组初评;

  

  2.专家评审组复评;

  

  3.中华木工委官网公示;

  

  4.中华文化促进会最终审定。

  

  名额与荣誉授予

  

  1.中华木作大师拟1020名;

  

  2.中华高级木作师拟50150名;

  

  3.中华木作大师及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周期每年一届,每年适当时间举行颁授仪式。

  

  顺延参评

  

  申报中华木作大师未能进入终审,可顺延参评中华高级木作师。

  

  报名资料提交

  

  提交报名资料(可从中华木工委官网http://www.mugongwei.com下载申报表或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索取)。

  

  以上资料邮政专递或快递方式递送至中华木工委双师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传真:010-87682152

  

  电子邮箱:mugongwei2009@126.com

  

  QQ:291158225

  

  中华木工委官网:www.mugongwei.com

  

  特别声明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华文化促进会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

(相关阅读:红木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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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赵亚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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