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中华木工委组织与主持、中华文化促进会监督审定的第三届“中华木作大师”、“中华高级木作师”报名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
  
  参评范畴
  
  一、行业
  
  (一)直接行业(俗称大木作、小木作、细木作、小器作)
  
  ◆古建及木(竹)结构建筑  
  ◆中式建筑装饰装修(含门窗廊亭)
  ◆木(竹、藤)家具  
  ◆木船  
  ◆木(竹)乐器  
  ◆木(竹)艺术雕刻  
  ◆小件木(竹)制品、把玩件、木艺品
  
  (二)相关及上下游行业  
 
  ◆中式园林、园艺  
  ◆根雕根艺
  ◆森工、林(竹)产、木(竹)加工  
  ◆木工机械、木工工具  
  ◆木作相关辅料(涂料)、配件(铜饰、金属件)  
  ◆木(竹)产业及木(竹)产品设计机构
  ◆木(竹)产业及木(竹)产品研发机构  
  ◆木(竹)产业培训机构
  
  (三)与木及木本材料相关的其他行业(产业)
  
  二、工种  
 
  (一) 设计、木工、雕刻、面饰(包括打磨、刮磨)、涂饰(包括      漆艺、腊艺)、配饰(包括铜件制作)、镶嵌、装饰、修 复、鉴藏、园艺、竹艺、藤艺、根艺、木材处理、木工机械制造、木工工具制造,等等。
 
  (二) 其他所有相关行业各关联工种均在范围之内。 
 
  (三)以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
  
  “中华木作大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20年(含)以上(对产业发展有特别显着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20限制);
  
  2.行业内有公认的强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经典作品、创新的或独特的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会员;
  
  5.有其他相关特别建树。
  
  “中华高级木作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10年(含)以上(对产业发展有特别显着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10年限制);
  
  2.行业内有公认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优秀作品,有创新或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或团体会员;
  
  5.有其他相关建树。
  
  报名方式
  
  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均可
  
  1.个人报名;
  
  2.企业推荐;
  
  3.行业协会、组织推荐;
  
  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5.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及媒体推荐。
  
  业绩(贡献)证明提交方式
  
  凡报名参评者,应向评委会提交《业绩(贡献)说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一)《业绩(贡献)说明书》(简称“说明书”)
  
  “说明书”为评选主材料,它是对申请人业绩(贡献)的真实记录。
  
  (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是对“说明书”的补充,用以证实申请人的影响力及特长技能,该材料包括:
  
  1.媒体(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对申请人事迹(作品、业绩、贡献)的客观、真实报道、介绍 及推介;
  
  2.申请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方面的相关证书(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组织机构颁发的证);
  
  3.申请人在媒体(特别是在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及论文;
  
  4.申请人作品的图片、音像资料等;
  
  5.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行业媒体机构、行业专家等对申请人的推荐资料;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业绩(贡献)的资料。
  
  (三)业绩(贡献)证明提交说明
  
  1.媒体资料必须是出自国家正规出版物方为有效,国家及行业权威媒体将增加权重;
  
  2.荣誉、获奖证书等必须是具有颁发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方为有效,国家级权威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荣誉及证书将增加权重;
  
  3.《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与报名申请表一并提交,也可各自单独提交;
  
  4.申报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评选委员会及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中华木工委组织与主持,中华文化促进会监督审定。
  
  邀请各细分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中华木工委下设常设办公室。
  
  评审流程为初评、复评、公示、审定四个程序
  
  1.专业评审组初评;
  
  2.专家评审组复评;
  
  3.中华木工委官网公示;
  
  4.中华文化促进会最终审定。
  
  名额与荣誉授予
  
  1.中华木作大师拟10~20名;
  
  2.中华高级木作师拟50~150名;
  
  3.中华木作大师及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周期每年一届,每年适当时间举行颁授仪式。
  
  顺延参评
  
  申报中华木作大师未能进入终审,可顺延参评中华高级木作师。
  
  报名资料提交
  
  提交报名资料(可从中华木工委官网http://www.mugongwei.com下载申报表或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索取)。
  
  以上资料邮政专递或快递方式递送至中华木工委“双师”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传真:010-87682152
  
  电子邮箱:mugongwei2009@126.com
  
  QQ:291158225
  
  中华木工委官网:www.mugongwei.com
  
  特别声明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华文化促进会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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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赵亚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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