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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建筑与传统家具的关系(3)

2008/7/22 16:10:00 来源: 作者:
张帆  著
 
(本网原创文章)
 
2.2 “儒”之风范
    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巨变的时期,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异常活跃,百家蜂起,诸子争鸣,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成为百家之首,在塑造中国民族性格和文化、审美观念上,有着不容替代的重要地位。
2.2.1 “礼”之规范
    儒家用理性主义的精神阐释原始文化的“礼乐文化”,注重人伦教化、上下尊卑的等级伦理秩序是“礼”的本质体现。礼仪制度、伦理纲常贯穿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
    对于建筑,礼往往意味着森严的等级制度。中国自古以来都是皇权高于一切,礼仪制度就是在这种宗法制社会关系基础上发展完善的,礼仪制度规定了从皇家宫殿、贵族府第到平民住宅的各种等级,大到建筑的总体形式,细到屋顶的式样、色彩、装饰纹样、建筑用材等,几乎所有细则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很多地方都突出表现出强烈的政治、伦理色彩。通过建筑形式的秩序来反映一种国家的政治、社会关系的秩序,这是蕴藏于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独特的精神内涵。皇家宫殿中轴对称的布局,重重宫门,进进院落如此,民居建筑的组合形式也如此,北方四合院的正房、厢房之别(图2.4),南方民居中以堂屋为中心的天井组合,都象征着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江南一带民居的马头山墙极具特色,屋的两端升起,从功能上讲是出于防火的需要,但免不了最大限度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等级地位的伦理诉求(图2.5)。
 


 
    中国传统家具作为室内空间的组成部分以及日常生活的器具,也同样不可避免地留下了受伦理规范、礼仪制度影响的痕迹。其实早在商周时期,以青铜为主的家具都兼有礼器的职能,《周礼》、《仪礼》、《礼记》中对家具的品类、形制、色彩、数量、陈设、规格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家具已经成为社会等级制度的一部分。
    如禁为先秦贵族祭祀、宴享时陈设酒器、食器的一种案形器具,它就有着明确的等级之分(图2.6)。《礼记•礼器》:“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棜:斯禁)其意为祭祀时以质朴低下为贵,天子诸侯位尊反而不用禁,酒器直接摆放在地上,大夫、士位卑,酒器反而要放在无足的禁上(图2.7)。


    还有先秦时的凭几是凭倚的用具,有玉、雕、彤、漆、素之分,天子用玉,诸侯、卿、大夫等根据级别、场合使用不同的几,色彩也要符合礼制的规定,要按等级与名分行事,不可逾越礼制。
 
2.2.2 礼乐和谐、情理结合的美
    中国传统文人除了重“礼”、重伦理规范之外,也很注重礼乐的和谐。所谓“乐”,实际上是“礼”的艺术化的表现形式,是礼的精神和艺术精神的综合体现。礼和乐的紧密结合,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和文化艺术互相作用、相辅相成的发展趋向。
    有了“礼”的秩序,还有“乐”的和谐,有严肃中正的建筑布局,就有园林建筑的不求严格对称、无明显主次之分的自由组合,这里是用宜人的空间尺度、体量,自然的环境给人以精神上的舒适感。在讲究伦理规范的同时,中国人其实最重感情,最注重人的情感需要。如明式家具对于各微小尺寸,以及与人体接触的任何线、面部件,都以人的生理、心理需要为出发点,来进行恰如其分的处理。凡与人体接触的部分都做得含蓄、圆润,而不是锐棱劲起、锋芒毕露。看上去悦目而富于情趣,触及时又感觉柔婉滑润,给人带来心理上的舒适与轻快。
    因此在建筑和家具的文化之中,处处体现着“理”与“情”的交融与共鸣,“以理节情,情理结合”,在智慧中重视情感的培养,在情感中潜藏智慧的思考,从而赋予中国传统建筑与家具以和谐之美。(未完待续)
 
(编辑: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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